执业领域:法律顾问、公司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不动产租赁与交易、仲裁执行、再审、刑事辩护等。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律师、省律师协会第十二届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广... 详细>>
律师姓名:刘建平律师
电话号码:020-38818380
手机号码:13922389501
邮箱地址:2296909865@qq.com
执业证号:14401201410064791
执业律所: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层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一、接待与受理
(一)、认真接待当事人来访,详细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做好谈话笔录,并告知诉讼风险。
(二)、针对当事人的咨询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解答,对不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询问。
(三)、当事人明确要求聘请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应当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查,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受理。
二、接受委托
(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协商一致后,需与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若干份,交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交一份,委托人、承办律师各执一份;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律师事务所存档。
(二)、开具律师事务所所函,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三)、案件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的通知》(粤价发〔2008〕246号)收费。
三、调查取证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通信。
四、诉讼
(一)、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如因故不能出庭,应争取延期开庭或与当事人协商。
(二)、出庭应该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律程序。
(三)、对委托人的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承办律师对获知的委托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有法律规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结案
(一)、承办案件结案后,写好办案总结,整理案卷归档。
(二)、对于办案中提前解除委托关系的,律师应写出办案总结,说明原因,并附上相关解除委托关系的手续,整理案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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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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